富平縣人民法院
民事一審判決書
民間借貸糾紛(2021)陜0528民初2717號
原告:楊某某,男,漢族,住西安市新城區(qū)含元路。
被告:張某某,男,漢族,住陜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杜村鎮(zhèn)蓮湖大街東段1號。
被告張某某于本判決生效后立即歸還原告楊某某借款本金12000元。
案件受理費100元,減半收取50元,由被告承擔。
如不服本判決,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(nèi),向本院遞交上訴狀,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(shù)提出副本,上訴于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。
審判員李先利
書記員唐競
2021-07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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