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、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,應當制定清算方案。清算方案應經(jīng)股東會確認。
2、清算后財產按照下列順序進行清償:
(1)支付清算費用;
清算費用包括以下幾方面:
a、清算組成員和聘請工作人員的報酬;
b、清算財產的管理、變賣及分配所需要的費用;
c、清算過程中支付的訴訟費用、仲裁費用及公告費用;
d、清算過程中為了維護債權人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支付的其他費用。
(2)支付職工工資、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;
(3)清繳公司所欠稅款及公司清算期間應納稅款;
(4)清償公司債務。
3、企業(yè)未到清償期的債務,也應予以清償,但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;
4、清算財產清償后的剩余財產,按投資比例分配給股東。
5、因債權爭議或訴訟原因致使債權人、股東暫時不能參加分配的,清算組應當從清算財產中按比例提存相應金額。
延伸閱讀:
注冊各類內資公司經(jīng)營范圍參考